Q: 請問在3月份有在工作室訂婚紗,試穿後就付訂金50% 下訂,賣家也給一張收據跟寫我們選定的方案明細,但未簽定型化契約,但後續因為不結婚了,請店家退訂金,店家說因為我們有試穿,所以需要扣除2500服務費 ,但當初也沒說,且外面也沒聽說試穿要扣服務費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消費糾紛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沒有簽約,雙方口頭之間約定好也可以成立契約
2.店家說法不正確,當初並沒有提到這個金額,因此是沒有權利跟您收這個名目的費用
3.然而,因為已經下定,您單方面拒絕履約,依法律規定,賣家是可以沒收全額定金
4.因此,評估之後,或許支付服務費還能拿回部分費用,是比較可行的方案
5.如果認為對方要求的金額不合理,建議可以上行政院消保會提出申訴,並申請消費爭議調解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高維志 律師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