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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斡旋金」? 何謂「要約書」?

發布日期111:2021-01-21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斡旋金:

買方若透過房屋仲介業者購買房屋,當買方看上某間房屋,但出價和賣方開價有差距時,房屋仲介業者通常會要求買方先付一定之金額作為與賣方斡旋差價之用,當賣方同意買方之出價時,該價款即轉為定金,雙方即有簽訂買賣契約之義務。

一般仲介業者所用之「斡旋金收據」、「要約承諾書」、「出價保證金」等單據,都算是「斡旋金」。 


要約書:

「要約書」是買方不給付斡旋金,而將記載購買房屋意思表示之文書,交由仲介業者向賣方進行磋商,當賣方同意買方之要約內容時,雙方有簽訂買賣契約完成交易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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