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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訂單

發布日期111:2020-02-28

Q: 請問至實體店面預購沙發及床組,已付3成訂金,契約於2年後生效,但因財務狀況想取消此訂單,是否還可拿回3成訂金 ?


A:  依您所述,如是自己本身的財務狀況導致無法履約,恐怕定金部分就無法拿回。
民法第249條條文: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您的狀況是屬於第二款的情形,除非您與實體店面所訂定的契約另外就此狀況有另外約定,否則拿回定金機會不高。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陳瑋博律師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
https://law.moeasmea.gov.tw/ailt/modules/forum/details/?topic_id=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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