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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成本漲 ,廠商想悔約

發布日期111:2020-06-05

Q: 您好
2月份向社團團媽訂購口罩,廠商要求買方付清款項才算完成下單 ,很多團員皆付清款項。
因為禁售 ,拖延幾個月都沒有拿到口罩商品 ,政府6/1解禁之後~廠商說原物料上漲的關係,目前市售的口罩已經漲價到一盒300以上,以當時的價格販售給團媽的話,廠商是賠錢的,但團媽早在2月份已經下單給廠商並且付款出去,廠商目前回復會以不賠錢為主的價格重新報價給團媽

如價格不接受~~也可以要求退款~~
請問這樣對已完成匯款的團員是合理嗎?


A: 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您好,目前就你所述,賣方因為成本上漲考量之下拒絕出貨,應有可歸責之理由,可先發函催告請求出貨,若逾期仍不配合,可就對方違約事實,就民法相關規定,請求賠償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至於金額多寡可持當初契約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洪維廷律師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法律服務網

https://law.moeasmea.gov.tw/ailt/modules/forum/details/?topic_id=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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